人民法院消保委,这份备忘录为诉源治理再加码!

“我定金都付了,为什么迟迟拿不到车?拿不到车就算了,定金为什么只能退一半?”

“我们公司就只收到一半定金,另一半的钱你给了销售个人的,我们不能退!”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汽车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在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闵行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里开庭审理。旁听席上,汽车销售企业代表、人民调解员、媒体代表等都聚精会神地等着主审法官给出最后的“说法”。

人民法院接力消保委调解

让消费者维权走上“快”车道

杨某是A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为了增加业绩提高销量,杨某在某社交平台开设个人账号,日常推送自己对各类汽车的评价、试驾视频等,吸引了不少粉丝。

经过一段时间的关注,沈女士对杨某的专业能力颇为认可,于是添加了杨某的微信。几番沟通,在杨某的推荐下,沈女士通过微信明确了购买车辆的意向和具体车型、配置,并向杨某转账定金20000元。

此后,沈女士前往汽车销售公司门店催促交付汽车,并取得了已盖章的合同及收据原件。因车辆迟迟未能交付,沈女士向闵行区消保委投诉,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款20000元。

而汽车销售公司,称销售员杨某只将10000元交给公司,故仅同意退还10000元。双方在闵行区消保委的前期调解中未能达成一致。闵行区消保委依托与闵行区人民法院合作构建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支持消费者起诉,协助递交诉状,使得本起纠纷进入“速裁”通道,并于设立在闵行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材料发表了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经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释明,被告公司表示愿意解除合同并当场返还全部定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照片 >>

人民法院+消保委

把消费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课

案件的妥善解决,得益于闵行区人民法院与闵行区消保委建立的诉源治理联动机制。

在调处该案时,闵行区消保委还向该院立案庭反馈存在一定量的类似纠纷。消费者和车企都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一方,前置调解工作进展不佳。为能够给此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一个示范样本,从源头上化解、预防该行业性问题,闵行区人民法院决定在闵行区消保委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开展一次巡回审判。这也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照片 >>

一次不诚信的买卖行为,不仅耗费双方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影响商家的信誉,更会损害规范良善的交易秩序。参与旁听庭审的车企代表朱先生表示,“庭审对我们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很大的警示意义,今后将会细化内部财务、人员管理流程,对于类似情况,将会对消费者做到诚信履约,企业和员工的内部纠纷我们另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诉讼。”

“本次庭审,不仅是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维护权益的个案处置,更是闵行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充分释放‘区法院+区消保委’合作机制效能,真正形成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诉源治理示范效果,今后我们还要探索进一步提高覆盖面。”闵行区消保委秘书长王瑛表示。

一个体系+一份备忘录

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

据了解,近年来,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托1+5+N诉源治理工作体系,积极探索与辖区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在纠纷化解方面的深度合作。

今天(3月15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与闵行区消保委签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今后双方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合作,共谋发展。

➤ 一是夯实合作基础,扩大共建共治格局。一方面,由人民法院立案庭设置专组、专人对接消保委,搭建双方即时沟通渠道,确保纠纷化解准确、规范;另一方面,由消保委统筹优化调解机制建设,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此外,双方还将联席会议、诉调对接、信息共享以及纠纷预警等工作机制纳入了诉源治理备忘录。

➤ 二是构建梯次分流,加强矛盾源头化解。双方致力打造“区消保委联网单位”先行和解、消保委化处投诉、人民法院调解前置的梯次分流、逐级解纷的矛盾化解体系,形成能调则调、简案快判、繁案精审的解纷格局。

➤ 三是深化数字赋能,探索在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处理业务系统和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等多个纠纷化解平台,完善协同治理,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一网通调,实现统一受理入口、统一流转通道、统一平台支撑。

▴ 点击查看大图 ▴

“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将努力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诉源治理体系建设,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林表示。

THE END
0.综合新闻中心壶关县法院加强案件调解工作 (2010年10月11日 12:06) 未签劳动合同 不能口头解约 (2010年10月11日 12:06) 闻喜县法院送法下乡受好评 (2010年10月11日 12:06) 法院联手司法局打造调解大格局 (2010年10月11日 12:06) 石楼县法院破解执行难注重三到位 (2010年10月11日 12:06) 有纠纷就找调解庭jvzquC41pg}t0|npc0ipo7hp14622662/370
1.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jvzquC41yy}/onnrkct/ew46|9jvtlq
2.起诉装修合同纠纷法庭流程是怎么样的?专家导读 先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再者就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件,只要法院受理了自己的案件就可以依法的开庭审理,证据齐全并案件清楚,法院就可以按诉讼请求给予判决的结果。 起诉装修合同纠纷法庭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享有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jvzquC41okv/8=8870ipo8u13;:4>=40cyqz
3.田*与株洲市**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原告田*与被告株洲市*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舒睿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4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书记员袁*担任庭审记录。原告田*、被告株洲市*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代理人刘*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jvzquC41yy}/nj|vkok/ew4eckvbp8676;:857mvon
4.Claude语音识别智慧法庭庭审实时转写应用某房产纠纷案中,被告代理人就同一份购房合同连续三次强调“签字非本人所签”,系统仅首次完整记录,后续两次标注为重复,节省书记员手动整理时间达40%。 4.1.3 法庭辩论中观点对比可视化呈现 为辅助法官厘清双方立场差异,系统开发了观点对比图谱功能。通过对原被告发言进行立场分类(支持/反对)、关键词提取和情感倾向分析jvzquC41dnuh0lxfp0tfv8|gkzooa=78259448ftvkimg8igvcomu8674375:<6
5.《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 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三)、易错点 易错提示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典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包括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律。) 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512?3885616<93?<77a71;A5295=:0|mvon
6.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通用17篇)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平原jvzquC41yy}/fr~khctxgw3eqo5xq{i1|wrjpqjvqpmkk~kgpfgckjs|jwgoi7mvon
7.合同法案例通用12篇这充分体现在其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16条,以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问题”部分。细察这些规定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现在的裁判jvzquC41f|€x0zguj{/exr1jcuxgw48:;=80qyon
8.纠纷申诉状范文(精选20篇)申诉人(一审原告和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某,女,汉族,35岁,住xx省xx市人。 申诉人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东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东中法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jvzquC41o0jj{rkcpyko0lto1hgoyns1skzbixsiygt0;@;688>/j}rn
9.原告题目答案解析,原告题目答案解析1A、 原告中国人小王和被告美国人约翰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体现了平等原则 B、 甲欠乙10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甲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已还清借款,甲是在以书面方式行使辩论权 C、 章某和宋某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证人孙某系宋某的侄子,章某有权申请宋某回避 D、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jvzquC41yy}/3;ykmw4dqv4pgyzjm~4uq/+F7.=G';L&G>*;3'>B0qyon
1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原告张某、沈某与被告杨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4年7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沈某、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某、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杨某支付装修费用欠款3,500元(含装修费2,000元、材料费1,500元)及利息829.50元 jvzquC41yy}/j|mh{0yi0ls1ujlz1€jd1hrxuh{kgy4kuyDrc?geIOtRcQuNlJ~PMQvv8b|OVG8x1P;Vm8Nl`;zU\9d5qtRVKVee|x|
11.经济纠纷里的民事纠纷范文为正确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并参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当前我市法院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适用范围 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72336/j}rn
12.法治日报02版:要闻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5月28日 2025/05/28 要闻 目录 期次jvzq<84j7gvbrnw0ngmbnmfkn{4dqv3ep1ipp}jpv1814>574:5Qcpj24UI/j}r
1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当事人在一审为其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变更原诉讼请求给付内容、增加诉讼请求数额,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外,法院仍应按原诉讼请求内容审理,但是符合《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当事人撤回部分请求事项、减少请求数额及其他减轻对方负担的除外。 合同与侵权请求权竞合的案件,当事人变更诉因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未改变诉因,只变 jvzquC41ejooc7kkpfrby7hp1ngx{nwu1cxuklqg1f732B=0jvsm
14.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第二章合同的效力在线免费阅读但欠据中所载被告向原告购买校园卡及手机的事实,应予以确认。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被告姚某某应依据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进行财产返还。即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jvzquC41hctrknsqxgr/exr1tggeg{4954=6:?7979?13@>5;2
15.仲裁法第43条(举证责任)条文内容及释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该规定设定了对同一合同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就提出有关jvzq<84yyy4bjmmh0eun1ufy1v}t{8663;6/j}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