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金都付了,为什么迟迟拿不到车?拿不到车就算了,定金为什么只能退一半?”
“我们公司就只收到一半定金,另一半的钱你给了销售个人的,我们不能退!”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汽车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在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闵行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里开庭审理。旁听席上,汽车销售企业代表、人民调解员、媒体代表等都聚精会神地等着主审法官给出最后的“说法”。
人民法院接力消保委调解
让消费者维权走上“快”车道
杨某是A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为了增加业绩提高销量,杨某在某社交平台开设个人账号,日常推送自己对各类汽车的评价、试驾视频等,吸引了不少粉丝。
经过一段时间的关注,沈女士对杨某的专业能力颇为认可,于是添加了杨某的微信。几番沟通,在杨某的推荐下,沈女士通过微信明确了购买车辆的意向和具体车型、配置,并向杨某转账定金20000元。
此后,沈女士前往汽车销售公司门店催促交付汽车,并取得了已盖章的合同及收据原件。因车辆迟迟未能交付,沈女士向闵行区消保委投诉,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款20000元。
而汽车销售公司,称销售员杨某只将10000元交给公司,故仅同意退还10000元。双方在闵行区消保委的前期调解中未能达成一致。闵行区消保委依托与闵行区人民法院合作构建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支持消费者起诉,协助递交诉状,使得本起纠纷进入“速裁”通道,并于设立在闵行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材料发表了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经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释明,被告公司表示愿意解除合同并当场返还全部定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照片 >>
人民法院+消保委
把消费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课
案件的妥善解决,得益于闵行区人民法院与闵行区消保委建立的诉源治理联动机制。
在调处该案时,闵行区消保委还向该院立案庭反馈存在一定量的类似纠纷。消费者和车企都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一方,前置调解工作进展不佳。为能够给此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一个示范样本,从源头上化解、预防该行业性问题,闵行区人民法院决定在闵行区消保委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开展一次巡回审判。这也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照片 >>
一次不诚信的买卖行为,不仅耗费双方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影响商家的信誉,更会损害规范良善的交易秩序。参与旁听庭审的车企代表朱先生表示,“庭审对我们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很大的警示意义,今后将会细化内部财务、人员管理流程,对于类似情况,将会对消费者做到诚信履约,企业和员工的内部纠纷我们另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诉讼。”
“本次庭审,不仅是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维护权益的个案处置,更是闵行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充分释放‘区法院+区消保委’合作机制效能,真正形成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诉源治理示范效果,今后我们还要探索进一步提高覆盖面。”闵行区消保委秘书长王瑛表示。
一个体系+一份备忘录
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
据了解,近年来,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托1+5+N诉源治理工作体系,积极探索与辖区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在纠纷化解方面的深度合作。
今天(3月15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与闵行区消保委签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今后双方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合作,共谋发展。
➤ 一是夯实合作基础,扩大共建共治格局。一方面,由人民法院立案庭设置专组、专人对接消保委,搭建双方即时沟通渠道,确保纠纷化解准确、规范;另一方面,由消保委统筹优化调解机制建设,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此外,双方还将联席会议、诉调对接、信息共享以及纠纷预警等工作机制纳入了诉源治理备忘录。
➤ 二是构建梯次分流,加强矛盾源头化解。双方致力打造“区消保委联网单位”先行和解、消保委化处投诉、人民法院调解前置的梯次分流、逐级解纷的矛盾化解体系,形成能调则调、简案快判、繁案精审的解纷格局。
➤ 三是深化数字赋能,探索在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处理业务系统和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等多个纠纷化解平台,完善协同治理,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一网通调,实现统一受理入口、统一流转通道、统一平台支撑。
▴ 点击查看大图 ▴
“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将努力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诉源治理体系建设,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