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亦称为修复基金,其使用方式需根据特定情形而定。在维修基金尚未移交至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之际,其使用流程如下:
其次,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后,必须获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赞同票方可实施;
第三步,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申请,请注意,不同地区对于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事先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以避免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多次往返;
最后,房管部门将依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审核通过,便会向负责管理维修基金的银行发出“转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文件。最终,相关银行将会直接将相应的资金费用转账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二、大修基金怎么使用
最后,经过专门设立的账户管理行将所有款项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到负责主要维修工作的机构手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