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634-8220
房产纠纷
191-3634-8220
案情概况
2023年,小美因购买了某楼盘期房,与一家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约定房屋装修款总价为168000元,待开发商交房后便开始施工。事后,小美按约支付了50400元的预付款。
然而,由于开发商迟迟未能交房,装修只能被迫搁置,迟迟无法开工。在此期间,小美与装修公司销售人员沟通时,得知装修公司虽仍在正常运营,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经营状况堪忧。
考虑到房屋交付遥遥无期,且自己也有意将房子转卖,小美当即决定终止装修合同,并主动联系装修公司协商解除事宜。谁料,装修公司虽同意解约,却以小美违约为由,要求扣除其已付款项的80%作为违约金,仅愿退还10080元。
对于该结果,小美难以接受——不仅房子装修没开始,还要损失四万余元。为维护合法权益,小美果断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刘佳丽律师 担任代理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刘律师介入后,经全面分析案情指出,由于合同系小美单方面提出解除,确属违约,依法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无法完全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只能是最大限度争取退款,减少损失。
明确方向后,刘律师迅速协助小美收集证据,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与此同时,刘律师多次主动与装修公司沟通,尝试推动调解,但对方态度强硬,始终坚持仅退还10080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可即便如此,刘律师也并未放弃,持续从法律依据、履约背景及实际损失等多个角度与装修公司协商,强调在未实际施工、未产生大额成本的前提下,高额扣款明显有失公平。经过多轮沟通,最终成功说服装修公司作出让步。
最终,仲裁委依法组织调解并出具裁决书,确认双方装修合同已解除,装修公司向小美退还装修款42000元。
相较于最初仅能退回1万余元的方案,此次结果为小美挽回了近3.2万元损失,小美对该结果非常满意,对刘律师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办案心得
刘佳丽律师:“本案当事人尚未开始装修,却面临四万余元即将‘打水漂’的困境,虽然她单方面解约构成违约,应承担一定责任,但对方在未实际施工、未产生大额成本的情况下,扣除高达八成的预付款,显然让人难以接受。作为当事人代理律师,我的目标是帮当事人在违约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争取合理的退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也避免了长期诉讼带来的时间与精力消耗。由此也提醒大家,一旦出现解约情形,不要因‘违约在先’就放弃维权,合理、合法的抗辩空间依然存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才能最大限度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案件承办人
刘佳丽
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先进个人、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刘律师始终坚持“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的信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思维清晰,注重细节,同理心强,熟悉各类法律法规。
注:案件人名为化名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条
191-3634-8220
成都律师霖,久旱之雨,远,行远自迩,以足履实地之态,久旱霖雨之势,高效服务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