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交付后,满心欢喜地找好装修公司,却遭遇工程干到一半,施工队“人间蒸发”,留下满地狼藉的“半成品”工地。这种装修“烂尾”的糟心事,任谁碰到都会又气又无奈。今天,土右法院民庭的刘红霞法官来为大家聊聊装修“烂尾”后该如何维权,帮大家厘清思路,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安居钱”。
案情回顾
装修烂尾,业主无奈起诉
2024年赵先生租赁房屋后,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全包形式装修房屋,合同对工程造价、承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起初,工程进展还算顺利,赵先生也按照合同陆续支付了约7万元的装修费用。
然而,到了六月底木工完工后,工人们突然停工撤走,装饰公司也一直联系不上。赵先生自己找不到对方,先后两次报警。报警后,对方虽承诺尽快开工,也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有所回应,但始终没有实际动工,如今电话更是无法接通。
眼看着约定的竣工日期早已过去,赵先生原本打算开业的洗车店和台球厅,只能无奈地面对一个装修“烂尾”的半成品。愤懑之下,赵先生一纸诉状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其无法正常营业的损失。
法院判决
明确违约,依法维权
经过法官的调查以及开庭时的举证质证,本案的核心在于确定违约责任方。在这起案件中,装饰公司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还擅自停工、失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赵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赵先生提交的装修合同、转账凭证、催告函快递记录、施工现场照片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合同关系、付款事实以及工程烂尾的状态。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赵先生支付违约金;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及时按照合同完工所造成的营业损失。
法官说法
装修维权“三步走”
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装修烂尾的情况,盲目争执或一味等待往往会错失维权良机。维权需要讲究方法,关键要做好以下三步:
01
固定证据,筑牢维权基础
证据是诉讼和审判的核心,留存证据需遵循“及时、完整、合法”的原则。重点收集以下三类材料:
1.核心凭证:装修合同,要明确工期、价款、违约责任等条款;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发票、收据等。
02
协商不成,多途径推进维权
2.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督促企业履行义务。
3.诉讼维权:以上方式均无效时,可向装修公司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等。
停工后,业主需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如关闭水电、保护已施工成果,防止材料损坏或被盗,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损失扩大。同时,切勿采取暴力维权等过激行为,以免承担不利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签合同前多留心,从源头避坑
预防胜于补救,签订装修合同时做好以下两点,可大幅降低“烂尾”风险:1、核查资质,选择有正规资质的装修公司,避免与无资质的“游击队”合作。因为与无资质方签订的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被认定为无效。2、明确、细化条款,明确约定付款节点与施工进度挂钩,例如“木工完工付20%”,而非提前支付大额款项。同时,细化违约责任,避免约定模糊导致维权困难,确保能及时获得赔偿。
装修承载着每个人对新生活的美好期待,当我们遭遇装修烂尾时也不必恐慌。只要保留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遵循法定程序维权,法律终将为你的“安居梦”保驾护航。
供稿丨民庭刘红霞 宋馨
排版丨高慧敏
一审丨谢颖璇
二审丨杜思宇
终审丨乔瑞全 白云
2025丨第261期
原标题:《【法官说法】刘红霞:装修“烂尾”糟心又“烧钱”?依约维权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