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运河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中国文物地下车库中国世界遗产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镇江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在保修期内的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镇江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镇江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退还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物业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交存,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

第四条  物业保修金管理遵循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镇江市物业保修金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所属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具体承担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物业保修金的交存、退还工作。

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保修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退还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受让土地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比例交存物业保修金。属于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已取得立项、规划、土地、施工等相关许可的分期开发项目,可以分期交纳。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前款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是指竣工验收备案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前。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起始日自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完成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备案之日起计算。分期开发建设、交付的,物业保修金交存期分别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物业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物业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难以及时计算的,可以按照简易交存标准交纳物业保修金。简易交存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  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保修金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建设项目立项批文以及附图;

(三)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报告,或者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四)建设单位签署盖章的《履行保修义务承诺书》。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物业保修金交存通知单,告知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保修金的具体金额和专户账号。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物业保修金交存通知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保修金。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收款后,应当出具收款凭证。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免交物业保修金:

(一)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且产权属于政府所有、独立的公共租赁住宅小区;

(二)建设单位已投保的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

(三)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所有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建设单位均不预(出)售的。

第十条 物业保修金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确保物业保修金正常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转为银行定期存款,实现增值保值。物业保修金增值收益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筹管理。

第十一条  交存期限内,物业保修金账面余额不足初始交存额的二分之一时,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补交。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将补交资金存入专用账户。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物业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第十三条  有下列不当行为之一或者因不当行为衍生引发质量问题的,不纳入物业保修范围,由责任人依法承担维修责任:

(一)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或者擅自在屋面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明显增加荷载,造成结构损伤、构件变形或者开裂的;

(二)在外墙上凿洞、安装防护栏(防盗罩)造成墙体渗水的,或者擅自改变原墙面结构、封闭阳台造成墙体雨水渗漏的;

(三)擅自改变屋顶、露台等防水层造成屋顶和楼顶漏水的;

(四)因其他使用不当或者不当装修造成物业损坏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物业保修金使用范围:

(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功能升级、改造或者更新的;

(二)建设单位已实施保修并已达到设计使用功能的。

第十五条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持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预算书,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征询相关情况。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征询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关于物业保修责任和范围的书面意见材料;未提供书面意见材料的,不影响物业保修金的使用。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经核查,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物业保修金使用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使用物业保修金的有关事项,并同时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对保修范围、保修责任有异议,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范围的,可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以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投诉或者专业鉴定,形成相关投诉处理意见或者鉴定意见的,申请时一并提交。

第十八条  申请人取得使用通知书后,按照已申报的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组织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持使用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等有关材料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划转物业保修金。决算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同时提交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对符合物业保修金划转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保修金划转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具物业保修金划转通知书,通知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将物业保修金划至申请人。

使用物业保修金,所产生的审计费用、工程监理费用以及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鉴定费用等,从物业保修金中列支。

第十九条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满后,建设单位可以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物业保修金返还申请,并出具原收款凭证。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物业保修金领取通知书。建设单位凭通知书,到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领取物业保修金本金余额和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建设单位发送物业保修金对账单。建设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物业保修金账户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

建设单位对账户资金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接到复核申请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复核,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凭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物业保修金账户信息变更申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变更物业保修金账户信息通知书,通知物业保修金开户银行变更相应账户信息。

在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解散的,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该建设单位权利义务承继主体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宣告破产清算、注销的,物业保修金应当由该建设单位的清算组、破产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关县级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送当地物业保修金交存和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对镇江市物业保修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物业保修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物业保修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或者补交物业保修金的,由县级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依据《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保修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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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小区管理规约(五)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业主大会首次筹备经费的使用; (八)监督本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 (九)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劝阻、制止本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412=3987515:89:822a716:;6:9850|mvon
1.关于《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有意见提出,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权责对等原则。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关系到房屋安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等业主切身利益,应当明确其使用条件。因此,根据上位法和省有关规定,对物业保修金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紧急状况下的使用以及禁止使用情形jvzquC41|0nbppjqw4dqv3ep181494tffytglm{1euovnsv1euovnsva9>92?=30jznn
2.浙江省关于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根据《 ### 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号)、《 ### ### 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号)、《 ### 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 ### ###年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保修金、 ### 住房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jvzq<84ycr4ukjsvkctckm3eqo5ckmikpijfvjnn/9;.7A=;9983c;997;83e=:d:3;4699fdei40qyon
3.共归集4.16亿元!一季度杭州主城区物业“两金”是这样用的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房屋的“两金”,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房屋“质保金”和“养老金”。两金都用作房屋维修,但有所不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用于共有部位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保修金是房屋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的保证资金,由开发商交纳,主要用于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存在质量等方面问题jvzquC41||n{0ƒoqn0ipo7hp1j€0hk44248168y424816:;a466:5:;70unuou
4.淮安市政府办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小区物业等2.《淮安市绿化赔偿和异地绿化补偿办法》 起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提交送审稿时间:2021年5月份 提请审议时间:2021年8月份 3.《淮安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起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提交送审稿时间:2021年6月份 提请审议时间:2021年9月份 4.《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jvzquC41yy}/q~wlkcthu~3eqo5b1;543281486834857><9:3?/uqyon
5.《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作出多处修改十四、将第四章章名“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改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其中的“签订委托协议”修改为“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十六、删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十七、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二条,其中的“决定自行管理的”修改为“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的”。 十八、将第三十 jvzquC41yy}/p}oq{0ipo8mvon5cgwik1463486428553A7440yivvq
6.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 (三)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因注销,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者反复维修仍未能解决相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缺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十五条公共收益扣除业主委员会办公和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经费后,其余部分用于交存维修资金,具体交存比例jvzquC41|yi/umzhg0kew7hp1ktgq86265522:90jvs
7.物业项目服务承诺书(精选33篇)(九)加强物业市场的管理。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企业市场行为;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动态考核,积极推进我市物业行业工作健康发展,承诺书《物业资质承诺书怎么写》。 (十)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iigwlpwqyiw86:4399993j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