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人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向我局备案而认为我局未履行监管施工方的职责,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物业公司:依照《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方案,未成立大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2、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3、使用方案通过以后,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业主表决结果及其证明、使用方案及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我局提出备案申请。4、材料齐全的,我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并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组织专项维修资金通知,划转金额不超过预算资金的50%。5、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更新、改造工程。依照施工合同进行验收。6、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持下列材料向我局办理拨付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余额手续,其一工程验收单其二工程决算单其三工程发票其四其他材料。材料齐全的,我局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余额的通知。综上,我局主要负责维修资金的备案和资金拨付,不参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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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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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人民政府
经了解,该市民主要反映洪山区团结名居枫园小区居民希望在小区外空地建公园。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反映点位为洪山区团结名居枫园小区外空地,我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核实该地属武汉铁路局武汉房建生活段,已将该处租赁给武汉斯泰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斯泰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本在该处修建的外卖一条街,已于2021年11月底被我街综合执法中心拆除,现该处无建筑物构筑物。武汉斯泰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租赁的土地用作于公司内部停车场,未发现违法建筑,并附上租赁合同。1月6日16点28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该市民,向其介绍了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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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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