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对不容忽视,近日国内多地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惨重。而济南市天桥区金色阳光花园小区(以下简称“金色阳光花园”)御景园的消防设施却“惨不忍睹”。不把业主的生命安全当回事的情况,惹起了业主委员会的集体“愤怒”!
1月1日,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金色阳光花园更换了物业公司,从原来的济南邦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和物业”)更换为山东德尚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行物业”)。新物业在接手工作后,第一时间对小区的消防工程进行了综合检查,自查中发现小区内的消防问题异常严重。
近200万的消防整改,仅2年多就出现几十项的问题,原因何在?
德尚行物业接管金色阳光花园后,就找了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进行维保,在维保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消防隐患十分重大,很多消防水栓根本没有水、报警联动主机显示屏处于花屏、灭火器的罐体都是过期的等等大大小小的问题约几十项。
金色阳光花园业委会主任段女士表示:“出现这个问题后,我们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十分重视,就查找了2021年当时整改消防的合同,发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春建设”)出具的《金色阳光花园御景园消防设施改造施工项目结算的审核报告》。根据这份报告,我们又委托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区17-21号楼的消防进行了比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该项目有众多不完善的地方,系邦和物业和山东恒基消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在小区消防整改中玩的‘猫腻’”。
济南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特种设备只要有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即可,不需要居委会同意。
根据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物业区域发生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因故障停运、消防系统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维修资金移交业主大会自主管理前,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单位将经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维修项目情况说明和维修方案,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维修。
金色阳光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赵先生表示:“2021年小区消防整改动用维修基金邦和物业并没有向小区业主和居委会征求意见”。
1月3日,业主委员会的赵先生持业委会介绍信到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调取了金色阳光花园小区17-21号楼的消防设施维修的具体资料。
赵先生表示:“经过原始资料查询发现,无动工前的公示资料以及小区居委会的盖章资料。在未公示、未取得任何部门的允许和审核情况下,项目就动工了。我们就带着这些问题找到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特种设备问题和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消防问题,可以不通过小区居委会的同意,直接动工’”。
业主委员会:施工过程中消防出具整改通知?先签订合同进行改造后才有消防整改通知书
那在消防改造施工过程中,天桥消防大队又出具整改通知书?
邦和物业法人陈革表示:“我记忆当中好像是消防下了两次整改通知书,为了这个我们还被罚了款,走的是公共维修基金,这个维修基金需要全体业主的配合,还有很多的手续,它很麻烦,我们控制不了,不是我们能说了算的,所以可能造成了二次下的整改。因为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手续根本走不下去,这又不是小事,我们物业只是一个执行者”。
业主:希望还给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严查当时改造项目的问题
金色阳光花园小区业委会段主任表示:“我们现在就想抓紧把我们小区的消防设施完善起来,达到符合消防标准的资格,因为我们小区这么多住户,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邦和物业的这种做法是置我们小区居民生命安全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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