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首先来说一下商品住宅、非住宅这个是按照了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这种来进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知道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都是需要交存在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这个数额也是按照了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比如说像一些出售公有住房的,就是要按照以下规定来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还是要按照了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它的每平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也是在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就是按照多层住宅不能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也是不能不低于售房款的30%,而且还是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购房者必须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也是有它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公共房屋维修基金这种也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这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这个也是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才会把这个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然后再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房屋维修基金这个是在我们交房前就需要缴纳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这个时候业主也是可以直接把这个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同时也是可以把这个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来说就是要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然后把这个资金存入到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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