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的金额
一般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二、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因为每一个工程不一样,所以国家没有规定工程质保金的具体金额,很多工程都是按照国家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的比例执行的,如果工程没有质量问题不需要维修质保金的返还日期,可以参阅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相关条例,里面对于质保金的返还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