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邵县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代表,现就本小区电梯维修过程中违规动用应急维修基金的问题向贵办郑重反映,恳请予以高度重视并彻查处理。
一、问题概述
近期,小区公示了多栋电梯的维修情况,维修内容包含五方通话、应急电源、钢丝绳、限速器等部件),并以“应急维修”名义申请动用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但结合小区电梯的实际管理情况,该维修告示存在严重的程序违规和责任界定不清问题。
二、违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应急维修名不副实,程序严重违规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应急维修的核心前提是故障“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功能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且需具备紧急性,即故障发生后需快速响应、及时处理。
但本小区电梯存在长期管理失职问题:
1. 电梯井基坑常年泡水、电梯机房缺乏有效保养,这些问题是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长期失职导致,并非突发紧急故障;
2. 电梯故障频繁且拖延数月未处理,已失去“紧急性”的本质特征,不应以“应急维修”名义申请动用基金,而应走普通维修流程,由业主按规定表决后使用。
(二)维修责任界定不清,不应由维修基金承担
小区电梯的保养不到位、基坑泡水等问题,根源在于物业和维保单位的管理失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需对共用设施设备履行维修、养护义务,因此相关维修费用及损失应由物业或责任单位承担,而非一味动用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
三、诉求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确保维修基金使用合规透明,我们恳请物管办:
1. 立即核查本小区电梯维修申请的“紧急性”及程序合规性,确认是否存在违规动用应急维修基金的行为;
3. 督促物业立即整改电梯井基坑泡水、机房保养缺失等问题,建立长效维保机制,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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