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0-02006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
附件1
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附件2 ICS 03.080A12
团体标准
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Standards for the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住宅物业 1 3.2业主 1 3.3物业使用人 1 3.4物业服务 1 3.5物业服务企业 2 3.6专职客服人员 2 3.7物业共用部位 2 3.8共用设施设备 2 3.9重点部位 2
3.10公示 2 4通用规范 2 4.1综合管理服务 2
4.2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2 4.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4 4.4保洁服务 4 4.5绿化养护服务 4 4.6党建工作 4 5等级规范 4 5.1一级管理服务 4 5.1.1基本要求 4
5.1.2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5 5.1.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 5.1.4保洁服务 7 5.1.5绿化养护服务 7 5.2二级管理服务 7 5.2.1 基本要求 7 5.2.2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8 5.2.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9 5.2.4 保洁服务 10 5.2.5绿化养护服务 11 5.3三级管理服务 11 5.3.1基本要求 11 5.3.2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12 5.3.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3 5.3.4保洁服务 14 5.3.5绿化养护服务 15 5.4四级管理服务 15 5.4.1基本要求 15 5.4.2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16 5.4.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8 5.4.4保洁服务 18 5.4.5绿化养护服务 19
T/CDZX 001-201
前言
本标准为常德市物业管理活动双方当事人(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服务等级,为评定服务等级提供依据。 本标准分为四级,四级为最高等级,一级为最低等级,高一等级的要求包括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 本标准的最高等级标准不是指对物业服务标准的最高限制,物业管理活动双方应根据物业项目特点、建设标准和自身需求,允许提出超过本标准设定内容的服务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常德市房地产管理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常德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德市质量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金海、许小春、杨军辉、周湘汶、林长胜、程学斌。 本标准2018年8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