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股份原总部大楼招租公告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位于延平区汽车站旁的原总部大楼整体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大楼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8号(延平汽车站旁),整栋大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其中负一层地下停车场约1700 m²、一层门厅和三至六层合计约3200 m²可出租(可出租面积合计约4900 m²,以实际租赁部分产权证面积为准)。
租赁房屋质量、结构、面积以现状为准,附房产证平面图。
承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租赁期限5年;租金底价为负一层每月7元/ m²,一层门厅及三至六层每月14元/ m²,5年租金底价合计340.2万元。
招标公告媒介范围
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为企业资产租赁的自主经营行为,适用《民法典》合同篇通则及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看到本公告即表示对此条款已经了解和认可。
2.本次招标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投标人在“武夷股份门店租赁招标系统”线上报价,以每10000元为单位递增,价高者中标。
3.评标由招标人企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享有解释权。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影响周边住户的行业和非法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在报名前必须通过我司审核,经我司同意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后消防、环保、建设、公安、工商、税务等所有政府审批事项由承租方负责,我司配合)。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如下:
单位: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406 0498 0901 0010 080
开户行:工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3.投标人还应向招标方提供履约保证人名单(应附有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保证人;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由其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对投标人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招标人有权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进行审查做出认可或不认可的决定。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月租金的三倍,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当天补足。
5.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1)投标人中标的,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在中标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场所后3日内,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的,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投标人不参加线上投标或参加线上投标不出价投标的,或者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在中标后如未按时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书的,视为违约,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如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合同终止,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承租人。
(4)投标人在中标后提出修改、变更合同条款或要求推迟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承租人。
(5)中标人未在中标后5日内交纳三个月租金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或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所交的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承租人。
(6)在全部投标过程中,即合同签订前,如出现围标、串标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投标结果,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招标人在5日内退还保证金。
6.在投标前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咨询(投标前3日内)。
合同条款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参加投标者视为对租赁合同内容认可,不得提出异议。
履约担保书
投标人在中标后三日内携保证人到招标人处填写履约担保书,并交由招标人保存(必须按招标方提供格式书写,不得更改,否则无效)。
中标人如未按时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书的,按照本招标书第七条第5款第3项规定处理。
十一
其他特别约定
1.以整栋大楼5年租金的总价为投标报价,实际月租金按以下方法计算:
假设负一层单位面积月租金X元,则一层及以上部分单位面积月租金为2X元,则投标金额=(1700*X+3200*2X)*12*5,从而可分别计算出负一层单位面积投标月租金和其他层单位面积投标月租金,实际租金以承租方实际租赁部分产权证面积乘以单位面积投标月租金计算出每月实际租金。
3.出租方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若投标即表示对租赁资产现状已经充分了解,承租方投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资产现状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变租赁资产现状的任何要求。
4.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时,装修改造、扩建方案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除可移动财产、设备、物品外,其他装修改造、扩建的设施、建筑(构)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征收或拆除、改造租赁资产使得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针对承租方合法改造的新增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新增设备、项目损失的补偿及搬迁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6.承租方如若要进行分租,分租合同期应在承租期内,且分租的业态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分租合同必须向出租方报备;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分租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本招标公告与投标通知书、履约担保书、线上投标文件、租赁合同共同组成房屋租赁招标文件,具有不可分割的完整作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招标公告的附件:产权证平面图、履约担保书、房屋租赁合同。于投标人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后与投标通知书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投标人。
十二
联系方式
地址: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考亭路36号);
联系人: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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