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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往来与日常生活中,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文件。一份条款完备、内容合法的合同,能有效预防纠纷;反之,若签订过程中疏忽大意,可能导致权益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从签约前、签约时、签约后三个维度,梳理签订合同的核心法律注意事项,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实用指引。
一、签约前:做好主体审查与风险预判,筑牢合作基础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是合同履行的 “前置防线”,核心在于确认交易对手的主体资格合法性与履约能力可靠性,避免与 “不适格主体” 或 “失信主体” 签订合同,从源头降低风险。
(一)严格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直接决定合同是否有效。实践中,常见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审查重点各有不同:
自然人主体:需确认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年满 18 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 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约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行业(如房地产、金融)还需核实身份真实性,避免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 8-18 周岁未成年人)签订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此类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
企业法人 / 非法人组织主体:这是商业合同中最常见的主体类型,审查需 “多维度验证”:
基础信息核查: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 等平台,查询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等信息,确保与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一致,避免 “冒名签约”“虚假主体” 陷阱。
经营状态核查:重点确认企业是否处于 “存续”“在营” 状态,警惕 “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主体,此类主体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或存在信用风险。
特殊资质核查:若交易涉及特许经营行业(如餐饮、医疗、建筑、金融),需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例如,与未取得建筑资质的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代理人签约的审查:若对方由代理人签约,需核实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如 “仅有权签订合同,无权变更合同条款”)、授权期限及被代理人签字盖章。若代理人超越权限签约,且未获得被代理人追认,可能导致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二)评估对方履约能力与信用状况
主体资格合法并不意味着具备履约能力,需通过以下方式综合评估:
财务状况:要求对方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通过企业信用平台查询其是否存在大额债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涉诉案件(尤其是合同纠纷、债务纠纷);
商业信誉:询问其过往合作客户评价,查询是否有行政处罚、行业黑名单记录;
实际履约能力:对于货物买卖、工程承包等合同,可实地考察对方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人员配置等,确认其具备交付货物、完成工程的实际能力。
若发现对方存在明显履约风险,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保证金、抵押、质押、保证等),或选择终止合作,避免后续陷入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的困境。
二、签约时:细化条款内容,明确权利义务,避免 “模糊约定”
合同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载体,条款约定不明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签订合同时,需确保条款完备、明确、合法,重点关注以下核心条款:
(一)合同标的:清晰界定 “交易对象”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货物、服务、工程、知识产权等),需明确到 “可识别、可执行”:
货物类合同:需写明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需注明具体标准编号)、检验检疫要求等。例如,“购买 100 台笔记本电脑” 应细化为 “购买 100 台联想 ThinkPad X1 Carbon Gen 11 笔记本电脑(型号:21CB0001CD),CPU 为 Intel Core i7-1360P,内存 16GB,硬盘 1TB SSD,屏幕 14 英寸 4K 分辨率,符合 GB/T 9813.1-2023《信息技术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第 1 部分:通用规范》”。
服务类合同: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例如,“法律咨询服务” 应细化为 “为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审查、商业合同起草服务,每月提供不少于 4 次上门咨询,服务标准为符合《律师法》及相关行业规范,确保出具的法律意见无重大遗漏”。
避免使用 “一批货物”“相关服务” 等模糊表述,防止后续因标的不符引发争议。
(二)价款与支付:明确 “钱怎么付、付多少、何时付”
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利益条款,需明确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价款金额:需写明总金额、单价、计价单位,同时注明货币种类(如 “人民币”“美元”),避免大小写不一致(如 “总价款 10 万元” 与 “总价款拾万元” 需保持一致,建议同时标注大小写);
支付方式:明确支付渠道(如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现金),并写明收款方全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需与营业执照一致,避免转入个人账户,防范 “私账收款” 导致的税务风险与履约风险);
支付期限:避免 “货到付款”“验收后付款” 等模糊约定,应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如 “货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90%,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 1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三)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明确 “何时办、在哪办、怎么办”
履行期限:需明确合同生效时间、义务履行截止时间(如 “交货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款期限为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避免 “尽快履行”“合理期限内履行” 等弹性表述;
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货物交付、费用承担及纠纷管辖法院,需明确具体地点(如 “交货地点为甲方位于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的仓库”“服务地点为乙方办公场所”);
履行方式:根据合同类型明确具体方式,如货物买卖的 “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海运)、运输责任(甲方送货上门 / 乙方自提)、保险责任(谁承担运输保险)”,工程合同的 “施工方式、材料提供方(甲方提供 / 乙方采购)” 等。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避免 “货不对板” 纠纷
质量问题是合同履行中最易引发争议的环节,需从 “标准约定”“验收流程”“异议处理” 三方面细化:
质量标准: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若无,需约定明确的企业标准或双方协商的具体标准,并注明标准内容或作为合同附件;
验收流程:明确验收主体、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如抽样验收、全面验收)、验收工具等。例如,“甲方在收到货物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抽样验收,抽样比例为 10%”;
异议处理:约定若发现质量问题,需在多长时间内以何种方式(书面、邮件)提出异议,以及对方的处理期限(如 “甲方发现质量不符的,应在验收后 2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方案,逾期未回复视为认可异议”)。
(五)违约责任:设定 “违约成本”,倒逼履约
违约责任是合同的 “牙齿”,需明确约定违约情形及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避免 “违约方无需承担责任” 或 “责任约定过轻” 的情况:
常见违约情形:如卖方逾期交货、货物质量不合格,买方逾期付款、拒绝收货,服务方未按标准提供服务等;
责任承担方式:可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等:
违约金:约定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如 “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需注意,违约金约定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 30%),否则违约方可能请求法院调低;
赔偿金:明确损失范围(如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如 “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停工期间的直接损失(原材料损耗、人工成本)及间接损失(订单损失,按日均销售额计算)”);
解除合同条件:约定 “一方逾期履行超过 30 日,或严重违反质量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提前约定 “纠纷去哪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直接影响纠纷处理效率与成本,需在 “诉讼” 与 “仲裁” 中明确选择一种:
诉讼:需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可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例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仲裁:需明确仲裁机构(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不可上诉,效率通常高于诉讼,但需注意仲裁机构名称需准确(如 “XX 省仲裁委员会” 可能不存在,需核实具体名称)。
需特别注意:“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 的条款无效,只能通过法定管辖法院解决纠纷。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条款
生效条件:明确合同生效时间,如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终止条件: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如履行完毕、双方协商解除、一方违约解除、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等)。
(八)其他重要条款
保密条款:若合同涉及商业秘密(如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价格体系),需约定保密义务(如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保密,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 3 年,违反保密义务的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知识产权条款:若涉及知识产权(如软件授权、设计方案、作品使用),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许可方式及侵权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等)及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义务(如 “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需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附件条款:若合同有附件(如资质证书、质量标准、图纸、清单),需注明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约时的形式要求:签字盖章需规范,避免 “形式瑕疵”
合同的形式规范性直接影响其法律效力,需注意以下细节:
书面形式优先:根据《民法典》,除即时结清的小额交易外,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电子合同),避免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举证困难,易引发争议);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合同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即使用 “可靠的电子签名”(如通过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避免使用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非正式方式确认合同,除非能完整证明双方合意;
签字盖章规范:
自然人签约:需本人亲笔签名(不可代签,除非有明确授权委托书),并按手印(按手印并非法定必要,但可增强合同的证明力);
企业签约:需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财务章、人事章等不能代表企业缔约意思,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注意:公章需清晰完整,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签字与盖章需在同一页面(避免 “骑缝章” 覆盖不全,或签字页与正文页分离导致 “换页” 风险);
合同份数:合同需一式两份或多份,双方各执一份,确保各份内容完全一致(避免 “阴阳合同”,即双方持有的合同条款不一致,后续以哪份为准易引发争议);
修改与补充:若签订过程中需修改合同条款,需双方在修改处签字盖章确认(注明修改日期);若需补充内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签约后:妥善保管合同,监督履行,及时维权
签约并非终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权同样重要:
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证据:将合同原件、附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发票)、验收单、沟通记录(邮件、书面函件、微信/ 短信记录)等整理归档,保存期限至少为合同履行完毕后 3 年(涉及诉讼时效的需更长)。这些材料是发生纠纷时的关键证据;
动态监督合同履行:定期跟踪对方履约情况,若发现对方存在逾期履行、质量瑕疵等违约迹象,需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如《催告函》《异议函》)督促对方履行,并留存送达证据(如快递单号、邮件已读回执);
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 3 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对方违约,需在时效内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如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协商优先,合理维权:发生纠纷后,优先通过协商解决(成本低、效率高);协商不成的,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起诉讼或仲裁,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损失扩大。
五、常见误区警示:这些 “坑” 一定要避开
“熟人之间不用签合同”:无论关系多密切,商业交易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实践中,“熟人纠纷” 因缺乏合同依据,往往更难维权;
“合同条款太多,直接签字就行”:切勿签署 “空白合同” 或未仔细阅读的合同,尤其是 “格式条款”(如保险公司、银行提供的标准合同),需注意是否有 “免除对方责任、加重己方责任、排除己方主要权利” 的不公平条款(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盖章就行,签字不重要”:企业签约需 “签字 + 盖章” 双重确认,仅盖章未签字若涉及公章真实性争议(如伪造公章),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违约金越高越好”: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可能依法调低,无法达到预期约束效果,建议根据实际损失合理约定。
结语
合同签订是一项系统的法律工程,从主体审查到条款拟定,从形式规范到履行监督,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签订合同时都应秉持 “谨慎、细致、合法” 的原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合同真正成为保障权益的 “护身符”,而非引发纠纷的 “导火索”。只有重视合同的法律属性,才能在交易中实现 “安全合作、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