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
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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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润荣.御龙湾,小区贷款购买房子,已经交房在装修了,开发商还未给我开具购房发票及契税票,说还未提交购房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未办理
老人的房子21年11月刚拿到房产证,现在想过户给我,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另外就是所需材料和费用问题
我需要继续咨询:请问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签了认购书可以申请退款吗
可否撤销7年前已过户拿到房产证房产?
你好我想问下失信人名下的房产会被法院拍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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