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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天了也没接到电话,全友是在冷处理吗?越想越离谱,有法律规定,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无论你是把六万当成总额还是十万当成总额,三万的定金早就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范畴,而且主合同?压根连影子都没有。此外,再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全友触犯了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如果你有异议,请按第十六条给出相应的证据,证明你的本次活动和合同不存在欺瞒和诱导的性质。再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要求先付款再签合同,一些细节信息写在补充协议上,但又不提供补充协议,以及必须交付全款才提供服务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经营者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我现在的诉求只有退款,不接受任何协商解决,不接受定金转为家具购买价格,如果全友继续冷处理,我会继续尝试12315、消费者协会等渠道,也请广大同样的全友家居样板间被骗消费者联系我,在此条下面留言,我会联系你们的微博账号发私信,大家一起捍卫自己的权益。
已分配商家 全友家居
字不够了,再补充一下,我对全友这个所谓的样板间优惠活动气愤的是:第一,不给消费者机会审视合同,从交钱到签合同一条龙快速服务,压根没缓冲时间,而且居然是先付钱,再去看合同签字,而且合同签完了也没给消费者看那份藏着玄机的补充说明,还是我有其他地方不明白,和经理争执时他才拿出来给我看的。第二,霸王条款,通常合同都是先付百分之七八十,等验收通过后,再交尾款,可全友要求必须先全部付清,他们才开始制作家具。第三,对消费者隐瞒价格,不提供补充说明,全程不提26000的玄机,我要是知道还有6.8折工厂价这个说法,那我就会立马追问参观时家具上的价格是工厂价还是专卖店价格,等我知道了这居然是工厂价而不是专卖店价格,我就会发现所有家具存在价格虚高的嫌疑,我就绝对不会签这合同。第四,退款要扣协议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两万的违约金。假设我确实有意向与全友合作,但因为此定购合同内容过于粗糙,而细节部分在后续的正式合同签订中产生了较大分歧,导致我不愿意与全友继续合作,难道我就要被扣钱了吗?连正式合同(包含要做哪些,做多大之类的)都没商定好,他是给我开始量房了还是开始锯板子了?请问全友损失啥了?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个活动从头到尾都充斥着欺瞒和诱骗的性质,且合同内容十分不讲理,是一份对卖家太过友好,但对买家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的合同。
全友家居,打着样板间优惠补贴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宣传,起初听说了这个活动,本来只是去总部工厂参观一下,结果看着看着就被拉去参加一个所谓的发布会,会上全程一份PPT,讲全友多么棒活动多么划算,末了话锋一转,说付款开始,优惠先到先得。凭借一个PPT,连正式的活动详情说明都没有发给大家,就开始催着大家付款了?虽然我当时感觉蹊跷,但毕竟是第一次买家具,想着全友也是四川的大品牌,应该值得信任,加上带我去的销售人员再三对我保证这绝对优惠,并且在我犹豫的时候使劲催我,我就凭着她临时塞给我的宣传单匆匆看了一眼,内容很多地方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味,就被催着去付了款。从主持人开始宣传优惠价格到最后开始付款,留给大家思考的时间极短,可能连二十分钟都没有。等我付了款,拿了订购合同再仔细看内容时,顿时感觉跳进了一个大坑,很难想象全友这种大品牌也会搞这些骚操作来坑客户。具体本人经总结,列举如下:1. 到本人付款之前,都没有拿到本次活动的具体说明,全靠一个发布会上的PPT,加上主持人信誓旦旦的保证,是多么多么优惠,大家绝对不吃亏,本着买家和卖家彼此要互相信任的想法,加之销售员催我:“你赶紧先把钱交了,把优惠拿到,后面的事情再说!”于是我付了款,才得以见到预购合同上的具体信息。2. 本以为先交钱再签合同的事已经够离谱了,但更离谱的是,签完合同才知道还有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的内容让我看了两眼一黑,这时我才感觉我被坑了。3. 补充协议上写26000是指的专卖店价格,如果要购买工厂里的家具,还需要打6.8折,我的26000瞬间变成17800。可是在我签合同之前,包括定购合同上面,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对我提及专卖店价格和工厂价的区别和换算关系。4. 再一询问,原来方才参观时,那些家具上的价格是工厂价!这一点也并未对我提及。工厂价我怀疑标价虚高,全友的一款布艺沙发,工厂价六千多,但在淘宝上差不多的款式只要4000。5. 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要求消费者必须交完尾款,才开始制作家具。请问如果全友后续不负责,我一个钱已经被收割完了的韭菜,权益到时候谁来保障?凭你口头的“要信任”吗?6. 定购合同内容极其粗糙,许多地方后续极易扯皮,如果后续全友在正式合同里故意加价或其他不平等条约,我也只能忍受,因为没法退定金了。可这合理吗?最后本人恳请全友退款,一个大品牌做出这种不平等条约实在有失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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