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3.50%,这意味着大约每6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老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如何让老年人健康幸福的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何为所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何为所依?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何为所乐?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何为所安?看取莲花静,方知不染心。今天,海淀消防蓝朋友带您走进老年人照料设施,教您用消防知识守护这红霞漫天的桑榆暮景——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之规定,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
一、火源气源检查
二、电气防火检查
1、 电气设备、管线、电气线路和防雷等设备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2、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专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电工应熟练掌握消防电源和非消防电源情况;
3、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每年对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进行一次检测检查;
4、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者以铜线、铝线金属代替;
5、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6、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7、电气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8、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照射式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不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9、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RECRUITMENT
三、安全疏散检查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前室、避难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严禁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等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应设置楼层平面和安全疏散逃生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防火分隔检查
1、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并张贴“保持关闭”标识,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完好有效;
2、常开式防火门能在接到火灾动作信号之后自行关闭;
3、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杂物,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
物,自动、手动、机械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4、管道井、电缆井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采用不燃材料封堵,且封堵密实。严禁堆放杂物、挪作他用;
5、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防火分隔的实体墙上严禁开设门窗洞口。
五、装饰装修和保温材料检查
1、建筑内、外保温严禁采用易燃材料;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
3、独立建造的、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内、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4、设置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燃放烟花爆竹;
6、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病房、厨房、消防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以及疏散楼梯间、前室所有装修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7、建筑内使用的地毯、窗帘等可燃织物应经过阻燃处理,定期维护和更换,确保材料的阻燃性能。
六、消防车道检查
1、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2、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不应被堵塞、占用,不应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6、应具备轮椅、急救担架顺利通行条件,疏散走道两侧的扶手是否完好。
七、消防设施器材检查
1、灭火器
(1)应设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应成组布置,严禁被挪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3) 摆放应稳固,铭牌朝外,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4)维修标签、铭牌应完整清晰,筒体无锈蚀,软管、保险销和铅封外观完好。
2、室内消火栓
(1)消火栓应方便使用,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箱体及箱内配备部件外观无损伤、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有明显标识和操作使用方法;
(3)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组件齐全,消火栓按钮状态正常,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水带卡簧无脱落,接口密封圈良好,卷置或悬挂利于快速连接灭火。
3、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
(1)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不应被埋压、遮挡、圈占,并设置永久性标识;
(2)消火栓栓体外表油漆无剥落、锈蚀现象,在冬季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
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位置醒目,不应被遮挡、覆盖;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视觉的连续性并指向正确的逃生路线;
(3)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工作状态,发现光源熄灭或故障指示灯点亮,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进行断电检查试验,应急照明灯具应被点亮,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自动消防设施
(1)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喷头不应被遮挡、拆除,保护罩应摘除;
(2)不得擅自停用、关闭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稳压系统等消防设施;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系统的控制柜应设置在“自动”状态;
(4) 高位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5)消防控制室应当24h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能够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6)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发生火灾后,应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
(7)应聘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
八、重点部位检查
1、起居室
(1)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需报经单位安保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施工;
(2)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3)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保持在位、完好;
(5) 居室内除固有电器和允许使用的电吹风等日用小型电器外,不应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6)应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7)居室内物品除必要的桌椅、衣柜、被褥等物品外,不应存放其它可燃物品。
2、活动室
(1)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需报经单位安保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施工;
(2)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3)禁止吸烟、使用明火,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保持在位、完好;
(5)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窗帘等可燃织物进行阻燃处理;
(6)举办老年人公众活动,应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3、疗养室、病房
(1)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需报经安保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施工;
(2) 疗养室、病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3)室内装饰材料应进行阻燃处理;
(4)使用氧气等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4、厨房
(1)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需报经安保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施工;
(2)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保持在位、完好;
(3)餐厅内应留出足够的疏散通道,通道及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4) 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接口、仪表、阀门等应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5) 厨房内排烟罩、排烟管道内的油垢应每季度清洗一次;
(6)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所有燃料供给阀门,熄灭火源,切断除冷冻设备以外的一切电源。
5、配电室
(1)防火门应完好有效, 门、窗、孔、洞应封堵严密;
(2)在醒目位置悬挂“高压危险、闲人免进”、“严禁烟火”等警示牌;